新版《道路融雪技术规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含融雪剂的冰雪禁堆树坑绿地

新版《道路融雪技术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融雪剂施撒至少距离路侧绿化带1米以上,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树坑和绿地内。此外,如赶上早晚高峰,使用融雪剂的时间可适当调整至高峰时段前,确保车流高峰时地面不结冰。


(相关资料图)

融雪剂至少距离路侧绿化带1米外

今后,不同级别的道路,使用起融雪剂来也将有所差异。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道路根据市级政府部门的核定,划分为重点道路、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和三级道路。城市道路融雪剂仅允许在重点道路、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使用。中雪和大雪时,先进行机械扫雪和人工扫雪,再科学使用融雪剂。

今年6月,北京曾出现路边梧桐树莫名枯死现象,专家提出,梧桐树干枯与融雪剂的使用有很大关系,含有融雪剂的积雪被堆到树根周围,融雪剂所含的氯化钠等盐分被树木吸收,导致一些树木死亡。记者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的新版标准中多次提出“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树坑和绿地内”。

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施撒的是固体融雪剂,施撒位置应在中间车道,施撒宽度应小于车行道总宽度,应特别注意精确控制施撒量。如果施洒的是液体融雪剂,应使用前鸭嘴或后喷杆,不应使用洒水车侧喷功能,避免融雪剂进入绿化带。无论融雪剂的材质如何,施撒或施洒的最远位置都应至少距离路侧绿化带1米以上。

不同道路因地制宜使用融雪剂

一些城市重要点位,在降雪前即可“未雪绸缪”,酌情提前使用融雪剂。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点,包括立交桥及坡道等区域,应根据雪情预报,采取预防在前的措施。在降雪前或初始时,可视情施撒(洒)适量融雪剂。在中到大雪时,可适当增加施撒(洒)量,保障路面不结冰。

降雪开始后,不同等级的道路,将根据雪情和气温的变化,因地制宜使用融雪剂。如果只是小雪,重点道路和一级道路可在雪前于全路面预撒较高浓度融雪剂,降雪开始后开展滚刷巡回扫雪,并视路面情况补洒融雪剂溶液。如遇中到大雪,重点道路和一级道路要在雪前全路面预洒较高浓度融雪剂,降雪开始后开展编组巡回作业,并视路面情况补洒融雪剂溶液。遇冻雨或降雪环境温度快速降至-10℃以下、地面结冰的状况,要及时加大融雪剂浓度及施撒(洒)量。

记者注意到,为了减少融雪剂的使用,征求意见稿提出,清扫保洁三级道路应动员社会力量进行人工除雪,专业作业单位适当给予协助,有条件区域可使用小型除雪机械。

雪后恢复有时限,征求意见稿提出,降雪停止后,作业单位应组织人员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残冰。其中,重点道路小雪、中雪后恢复时限为12小时,大雪后恢复时限为24小时。即使是不允许使用融雪剂的三级道路,小雪、中雪后恢复时限也不得超过36小时,大雪后恢复时限为72小时。

针对早晚高峰提前开展融雪

为充分做好雪前准备,征求意见稿对作业人员和物资设备的就位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作业人员和物资设备准备方面,作业单位应在每年11月1日前建立融雪作业队伍、备齐相应人员;同时储备充足的物资、车辆及设备。作业车辆应完成集中保养检查,融雪设备应完成日常维护。降雪期间应确保重点道路、一级道路一条车道和交通枢纽、医院周边具备通行条件。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增加了一些精细化举措。当降雪赶上“早晚高峰”这类特殊时段,使用融雪剂的时间将适时提前,确保车流高峰时地面不产生结冰。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