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抢购,不必囤药!新冠居家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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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很多市民选择集中购买连花清瘟、布洛芬等药物。近日,北京市发布了《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共向市民推荐了108种药物。为何它们会被推荐?居家用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市药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杨毅恒进行了解读。
目录共推荐了41种西药、67种中药。杨毅恒说,这108种药物在市面上都有销售,市民不必局限于购买几种药物。
“而且这108种药,其实还只是药物的通用名,也就是指药物的成分,不是商品名。商品名是药厂为自己的产品所取的名字。”杨毅恒说,大家平日对通用名不够熟悉,可能是因为比较拗口难记,可以通过查阅药物成分进行判断。目前,目录所推荐的每个通用名药物在我国都至少有10个以上的药厂在生产,能够保证充足的供应,市民不必集中购买某个厂家的产品。
杨毅恒不建议市民大量备药、囤药。“药物是用于治疗疾病的,也是有有效期的,在没有患病时不必过多购买。”
如果确实有购药需要,杨毅恒建议应根据自身症状购买、用药。自身体质和临床表现不同,对症的药物自然也不同。同时,药物选择宜少不宜多,目录中推荐的治疗同种症状的药物,选择一种即可,千万不要叠加服用药物。
目录还针对不同症状作了分型推荐。杨毅恒表示,这也是为了指导居民在居家时,也能合理用药。例如同一种成分的西药可能分为片剂、口服液等形态,中药则更要辨证分型,例如要区分究竟是风寒感冒还是风热感冒后再用药。如果本身患有需要长期服药的基础疾病,在用药时需仔细查阅药物说明书,确认药物之间不存在相互作用。
关于儿童用药,杨毅恒提示,不建议给儿童服用成人的退烧药物。儿童退烧药与成人的含量和剂型都不同,需要根据儿童的体重、年龄等来判断。
此外,杨毅恒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自身症状减轻,已处于康复期,即使抗原检测尚未转阴,也不必再继续服用药物,不需要巩固疗效。
杨毅恒说,本次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与普通流感比较相似。通常来说,病毒性感冒不会出现细菌感染,因此不提倡使用消炎药。如果出现细菌感染的迹象,则需要到医院进行病原学检查,在医生判断存在细菌感染的情况下,再对症使用消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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