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下月施行,市民如何节水?水务部门这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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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节水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取供用排”各过程节水的关键点、薄弱点作出相应规定。2月22日,北京市召开全市节水条例宣贯大会,北京市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市民提出建议。
记者了解到,北京属于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全市多年年人均水资源量在100立方米左右,南水北调水进京后,年人均水资源量提高到150立方米左右,但仍低于联合国认定的年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
北京市节水办主任张欣欣介绍,“从居民节水方面,《节水条例》包括水价的基本知识、居民应选择购买节水器具、按照规定来缴纳水费等。”
记者了解到,节水器具包括水嘴、淋浴器、洗衣机、便器、净水机等。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节水器具?张欣欣说,节水器具上贴有水效标识,它和电器的“能效等级”标识类似,水效标识用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她表示,“节水与非节水器具,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不会有太大区别,而且高效节水器具的价格也不会更贵,但是它能节约大量水源。”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有市民违规使用园林绿化用水,但是按照此前的节水办法,处罚力度并不大,北京市水务局法制处处长张亮介绍,即将实施的《节水条例》加大了对这一行为的处罚力度。《节水条例》明确,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设施非法用水的,由水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节水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损坏供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水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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