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日报丨越来越多预制菜走进饭店登上饭桌!检察机关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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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预制菜走进了饭店,登上了饭桌。对于预制菜的口感、营养、健康等方面的争论也十分火热。对此,海淀检察院近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共同发出倡议:商家使用预制菜应公示。

《预制菜食品安全倡议》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首先,应规范供应链管控。选择的预制菜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鼓励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准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食品、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鼓励供应预制菜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采用中央厨房的企业,建立原料采购标准,并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原料符合企业要求。

同时,严格进货查验。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预制菜,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制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预制菜应要求供货者运输食品的温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入库前查验预制菜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容物一致,食品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此外,建立预制菜贮存及使用过程制度规范。严格按照预制菜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及时冷冻(藏)贮存采购的冷冻(藏)预制菜食品,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冷冻贮存食品前,宜分割食品,避免使用时反复解冻、冷冻。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预制菜食品,确保不存放和使用超期预制菜。拆封后的预制菜妥善保存,建议使用小包装预制菜,尽量拆封后一次性使用。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出现交叉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预制菜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8℃。

并且,自制半成品预制菜销售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半成品预制菜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线下及线上销售自制半成品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上宜加贴标签,标注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加工单位名称、菜点名称、加工时间、提示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等信息。若标注食品保质期限,宜有相关保质期实验数据支撑,并标注保存条件。配送过程中,即食食品和非即食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宜分隔,避免交叉污染,并保证食品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线上销售及配送要求具体可参考北京市地方标准《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DB11/T 1924-2021执行。

还有,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外卖平台公示预制菜的使用信息。除使用初加工的预制净菜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展示预制菜食材供货商、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名称等信息,可以在菜单菜品信息处标注是否使用预制菜。主要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堂食餐厅不以表演性的行为让消费者发生认为自己食用的是现制现售食品的混淆。倡导第三方外卖平台在网页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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