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朝阳法院执行到位金额近1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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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线上召开的“人身保险合同执行机制”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朝阳法院执行局上拍财产16623件,含房产、机动车、股权、股票、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总拍卖成交额59.43亿元,溢价率达161.13%;2022年前11个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86.25亿元。

据了解,朝阳法院通过搭建执行联动机制、拓宽财产线索来源、制定执行操作规范等举措破解难题,此类执行案件呈现执行效果好、主动执行多、保单类型广的特点。在具体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为投保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该院贯彻应执尽执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分红型、混合型保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人身专属性较强、保单现金价值低的人身保险产品,采取审慎执行原则,一般不作扣划;对投保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情形,给予受益人不少于15日的赎买期,充分保障案外人权益。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朝阳法院共执行涉人身保险合同案件42件,执行到位现金价值约325.83万元。

目前,朝阳法院已和三家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就保险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有关事项,达成执行联动备忘录。主要确定了人身保险合同的执行范围、保险机构的积极协助原则、法院办理相关业务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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