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措施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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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扶更多的商户克服疫情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优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入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出台17条举措以促进灵活就业。其中,“个体网店”可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除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况外,市场监管部门对个体网店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等均为创新举措。

作为创新举措之一,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支持个体电商通过地址变更方式拓展线下经营渠道。其中,对于符合本市住所政策要求的经营场所,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地址变更,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项下不再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性用语。

“个体网店”也将能用“一照多址”的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多项帮扶举措,支持电商平台为“个体网店”提供一系列便利服务。例如,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由电商平台集中批量代为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

此外,电商平台还不得强制依法无需登记的自然人办理营业执照。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自然人,电商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创新实施触发式监管”等举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体网店”坚持“无事不扰”原则,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网络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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