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因“卖卡”被北京警方刑拘!一名准爸爸流下悔恨泪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觉得他们没干好事,不像好人,但是我太缺钱了,就把银行卡卖出去了。现在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干了。”为了700元好处费,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当民警告知自己将被刑事拘留,未来可能还会影响子女工作政审,作为准爸爸的赵某在北京大兴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询问室内,流下悔恨的泪水。
自4月底以来,大兴警方针对“两卡”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高压严打,20天内抓获7名涉嫌帮信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嫌疑人。工作中,民警发现以上7人的银行卡近期都有异常大额资金流水情况,存在洗钱“跑分”嫌疑。
其中,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依然非法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他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有甚者,为获取更多的报酬,由本人使用实名制银行卡,通过取现转存的方式,帮助不法分子达到洗钱“跑分”的目的。相关证据显示,王某、李某明等4人还存在提供转账或者代取款帮助的情况。
在派出所询问室里,嫌疑人王某正在向民警侃侃而谈自己的生财之道:“这是一种新的赚钱方式,他们公司是为给员工发工资,才需要借我的银行卡走点儿账。这商机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王某还说,“只需要在手机上转账,随时随地都可以操作,我没多想就参与了。”因为缺少法律常识,王某自认为这是一条鲜有人知的财路,不想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你这哪是什么新财路,明明是给人洗钱!”民警一脸严肃地说,“洗钱就是把不正规渠道所得的钱经过多张银行卡转来转去,最后把这些钱合法化,洗钱是违法的。”
最终,经过民警对法条和相关案例的讲解,王某逐步明白自己原来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悔不当初。
“那段时间我缺钱,本想办理银行小额贷款救急,但后来听说有人有偿‘借用’银行卡刷流水,一天能给上千元的好处费,如果参与帮助取现,挣的会更多。”与王某不同,李某明可谓是知法犯法的典型,“我把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对方就每天给我2000元的使用费,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他们的钱应该不是从正经途径来的。”
李某明说,“我在手机APP里看,他们用我的卡刷了两百多万。本想着干个一次两次没什么事,可不想还是被警察发现了。”在派出所询问室里,李某明重重地低下了头,主动向民警坦白了3个月前自己如何因为一时贪念和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保证以后不再这样做了。”
大兴警方表示,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买卖租赁“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大兴警方将持续严打“两卡”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最大限度守护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走上被利诱办理、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或注册工商执照的不归路。单纯提供银行卡,未参与转账或其他转移资金的行为的,一般认定为帮信罪;如果还积极提供转移资金或线下代为取款等帮助,则认定为更严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共犯。一旦留下案底,会影响个人征信、银行贷款、通讯等业务的办理,还将对个人和家人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可预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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